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你在找的是工作?職業?生涯?志業?還是天職?

        在中文裡,職業、志業與天職是三種涵義截然不同的詞,有著截然不同的訴求。但是在很多人的字典裡,job=career=vocation=calling=職業,好像沒什麼差別。
        其實,在較講究的英語脈絡裡,job、career、vocation 和 calling 這四個詞也有很嚴肅的差異,反應著一個人面對「職業」時所懷的宗教信仰、哲學(價值觀)與人生觀,也反應著西方文化傳統的深刻度與豐富的層次性。
        哈佛大學的 Timothy Butler 博士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他曾很認真地說過:vocation 和 calling 遠比 job 和 career 更重要。
        這裡頭到底有什麼值得認真分辨的?Timothy Butler 到底在意的是什麼?

一、Timothy Butler 的主張
        Timothy Butler 在哈佛大學教 career planning,並且負責 MBA 課程的 Career Development Programs。
        美國 Fast Company 月刊是一個標榜創新的商業雜誌,它曾經在1998 年邀請 Timothy Butler 和當時任教於哈佛的 James Waldroop 對話(James Waldroop 後來創辦了跨國顧問公司 Career Leader),討論如何選擇工作與職涯(career)。這個訪談後來以 "Is Your Job Your Calling" 發表在該雜誌與官網上。
        在這一次的訪談裡,Timothy Butler 這麼說:「There are three words that tend to be used interchangeably—and shouldn't be. They are “vocation,” “career,” and “job.” Vocation is the most profound of the three, and it has to do with your calling. It's what you're doing in life that makes a difference for you, that builds meaning for you, that you can look back on in your later years to see the impact you've made on the world. A calling is something you have to listen for. You don't hear it once and then immediately recognize it. You’ve got to attune yourself to the message.」
        一個人的職涯(career)是由一連串(有薪或無薪)的工作組成,它可以是只為了錢,或者名氣、地位、權勢等,而不一定跟一個人的核心人生價值(意義)發生太多的關聯。
        只有當一個人接受一份工作時是用以體現個人的人生意義、價值,以及當作「活出自我」的一部分時,它才有資格被稱為 vocation、「志業」或「生涯」。
        然後,只有當你接受這份工作時是聽從內心(或上帝)的呼喚時,它才可以被稱為 calling、「天職」(內心的呼喚)或「呼召」(教會的術語)。
         Timothy Butler 是個虔誠的教徒嗎?我查過,沒找到足以研判的確實資訊。但是 calling 這個詞的早期詞義確實很可能是來自於基督教,而跟基督教對「職業」的看法有著密切的關係。

二、calling 的語源學 
        在普通的英漢字典或英英字典裡,「calling」被機械化地等同於「vocation」(職業),平淡而乏味;但是在語源學字典裡,它卻籠罩著神秘的面紗:「該詞的意義可以回溯至13 世紀的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20節。」
        英文本《聖經》裡〈哥林多 7:20〉是這麼寫的「Let every man abide in the same calling wherein he was called.」中文翻譯有好多種版本,有些很明確地跟「職業」有關,但是都帶有著類似「天啟」、「命定」的神聖性與莊嚴性。
        也許,我們不經心的口頭禪「職業是神聖的」原本是出自一種嚴肅、莊重的信仰,而且它在歐美社會裡持續地被一些人嚴肅而莊重地看待著。
        譬如,在《大河戀》(A river runs through it)這部電影裡,哥哥 Norman Maclean 收到芝加哥大學的聘書,他父親(長老教會的牧師)問這大兒子:「你覺得這職業適合你嗎?」他用的詞是「calling」,我毫不懷疑地認定這個詞應該翻譯成宗教涵義的「呼召」。父親似乎是在嚴肅地問(提醒)他兒子:你能確定這是神對你的召喚嗎?你能確定這不只是興趣、好玩、或滿足虛榮心嗎?
        在這種宗教的脈絡下,中文裡的「人生(生命)的意義」往往被翻譯成「The purpose of life」(神造每一個人時預期要他去完成的使命——呼召),而不是「meanings of life」。
        然而,當 Timothy Butler 以嚴肅、莊重而近乎宗教感地看重 vocation 與 calling 時,他不必然要是一個基督徒,他也可以只是人文心理學者馬斯洛(Abraham Maslow, 1908-1970)的信徒。

三、人文的 calling:聽從內心(天性)的呼喚
        馬斯洛有過一篇著名的文章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1943),他在這篇文章裡提出了「需求層級理論」,並且將「The need for self-actualization(自我實現)」當作最高級的需要。
        他在該文中如此描述「自我實現」:「A musician must make music, an artist must paint, a poet must write, if he is to be ultimately happy. What a man can be, he must be. This need we may call self-actualization.」
        「音樂家必須作曲,畫家必須畫畫,詩人必須寫詩,才能得到終極的幸福。」這是他們的「天職」,所以有了「What a man can be, he must be.」以及下一段裡關於「自我實現」的描述:「This tendency(自我實現的傾向)might be phrased as the desire to become more and more what one is, to  become  everything that one is capable of becoming.」
        我們可以麼理解馬斯洛的主張:「人必須要實現他所有的潛能,才會達到最高的幸福,因為這是他的天職」。
        馬斯洛是個虔誠的教徒嗎?不是!他曾經抱怨:關於人性最高層次的需求與經驗(譬如「巔峰經驗」,peak experience)不該被當作宗教的專利,而應該是所有人文領域(humanities)積極研究的課題。
         我這麼猜想,馬斯洛企圖把過去近兩千年的西方人文精粹與精神性內涵從基督宗教的外殼下解放出來,重新讓世紀末的(歐美)社會獲得靈性(精神性)的滋潤。

四、 Timothy Butler 也有可能是康德的信徒
        康德曾在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 of Morals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 1785)這一部道德哲學的名著裡說過:「Act in such a way that you treat humanity, whether in your own person or in the person of any other, never merely as a means to an end, but always at the same time as an end.」
         這一句話可以意譯成較口語化的:「不管是對待自己或他人,永遠不可以把人當做(你或任何人)達成某種目的的手段(工具),因為人活著就是要成全他自己(他就是他自己最終的目的,如果你把他當作是其他目的的手段,就是在踐踏、凌辱他的人性尊嚴)。」
        如果你認真地對待康德的這個道德原則(The second formulation of categorical imperative),那麼你就不該把自己當作賺錢的工具,或者把自己當作達成任何俗世目標(名利、權位、etc)的工具,而必須把你自己(包括你的一切作為)當作完成自己(活出自己)的手段——而完成自己(活出自己)則是你一切作為的目的。
        聽起來既帶著基督教「呼召」的神聖性(莊嚴性),又像是在為馬斯洛的心理學奠定(道德)哲學基礎?
        我甚至還從這段話聯想起馬克斯(Karl Marx,1818—1883)的「異化」(alienation)理論呢!(以後再另文談基督教與社會主義)
        不是我亂聯想或鬼扯,西方文化有一種很核心的人文精神,貫串了基督教、康德哲學、青年馬克斯的人文精神,以及馬斯洛的人文心理學。
        可惜的是很多人都只看見這源源長河的表象(知識、權威),而沒有去感受(覺察、深究)背後的核心精神。

五、基督教=人文精神 +X  + Y
        基督宗教(天主教+各種新教的教派)有兩千年的歷史,這兩千年歷史裡他承載了歐陸數千萬以迄數億生靈的理想、現實與野心、腐敗,他的歷史中自然而然地精蕪雜陳,品類不一。
        伏爾泰(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1778)只看見他的現實、野心和腐敗(姑且以 Y 名之),有些虔誠的教徒只看見他超乎理性與人文內涵的信仰(姑且以 X 名之)。然而,貫串過去兩千年來,教會的理想性、現實性,乃至腐敗的程度是與時俱變,不具有恆常性與不變性;而他的超越性信仰內涵,隨著不同教派的詮釋而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大同小異。
        然而,真正貫串歷史而不變,且滋潤西方所有教派之中與教派之外所有文化與人文菁英的,乃是他的核心人文精神:對生命價值的嚴於分辨,在人類每一個活動裡尋求背後深刻的意義與價值,務期將生命的尊嚴與價值發揮至極致。
        這個核心的人文精神,貫串歐陸兩千年的哲學、美術、音樂、小說、文學界所有精英的心靈,使得歐陸的人文精神可以持續地超越現實而不墜。他甚至成為歐陸(保守型)社會主義(理想的,與制度的)的重要支柱。譬如,梅克爾所屬的德國基督教民主黨 CDU 及其背後的基督教民主主義,雖然在性別等議題上偏保守,但卻也是德國 social market economy 與社會福利制度背後最重要的支持者之一(如果沒有基督教扶貧的傳統,歐陸國家對社會福利制度的支持恐怕會減弱很多)。
        對於許多教徒而言,基督信仰(X)是他們的價值核心;但是基督教兩千年來累積了許多可貴的人文精神遺產,這卻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異教徒、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共同的寶貴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