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 星期一

我的理想s:生滅與演化(上)

        抽象地說,五十歲以後我的理想就是「善待自己、善待鄰人、善待土地」,或者「盡己、盡心、盡興;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
        具體地說,(1)持續深化我對自己和世界的認知與感受;(2)適時提供家人所需要的支持、提醒和鼓勵;(3)找到資質、熱情與追求的意願(含韌性與持續度)都遠遠超乎常人的人,啟迪他(們)生命的學問(人生哲學與對於生命的深刻感受),以及宏觀的跨領域思考能力(培養接棒的公共知識分子);(4)跟投緣的 NGO 團體互動,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思想與建議;(5)其他可以協助弱勢與土地的機會。
        五大項裡還可以再細分為許多小項,看起來琳瑯滿目,其實只不過是在具體落實第一段裡的兩個網誌銘言;而這兩個銘言,其實只不過是用兩種說法在說同一套原則。
         不過,真要讓讀者了解我的意思,恐怕還是要仔細分說。

一、理想的本質
        我的「理想」總是讓一般人看不懂,總是讓學生懷疑「老師,你太消極,太沒有鬥志了」。因為,大家總是誤把野心當理想。
        想要「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就必須要不斷地突破自我的能力極限,一再超越既有的意識形態和表象,去看見生命、自我和世界上更值得追求的目標;此外,還要不斷地認識現實世界的變化,不斷地調整自己的行動目標來讓它具有實踐上的可能性,以免所謂的「理想」流為「空想」。
        終日這樣地活著,有可能沒志氣、消沈、沒鬥志、不夠積極嗎?
        真正的理想只有一種: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它可以有很多種表象,甘地的獨立運動、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史懷哲的獻身非洲、馬克斯的埋首書堆與寫作,etc,他們都懷著一個共同的目的:讓這個世界因為自己的存在而變得更加地美好(to change the world for better, not for worse)。
        野心也只有一種:為了自己無聊的虛榮心,為了證明自己比別人更強,而不惜犧牲自己(內在屬靈的生命)和別人,汲汲營營地追求更多的財富、權勢、名氣、地位與人脈(to change the world for worse, not for better)——偏偏,這卻被台灣社會普遍地稱為「理想」;當一個社會普遍地把野心當理想時,那個社會當然會日益沈淪而無人能救。
        「大學教授」只不過是一種職場的角色扮演,立志當教授有可能是理想,也可能是野心:如果你想通過「大學教授」這個角色去讓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變得更深刻、豐盛或獲得某種確實的改善,則你在追求的是理想;如果你看到的只不過是大學教授這個名器、社會地位、收入等外在的表象,而你扮演這角色的目的是利用學生以增加自己收入、名氣、社會地位,而不在乎你到底教會他們什麼,那麼你是在追逐野心。
        不過,最常見的是,立志當大學校長的人明明是出自野心,卻用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說詞自欺欺人。
        所以,要分辨野心與理想,並不容易,你必須有能力從動機論上區辨自己的作為是想要 to change the world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你還必須要有能力從結果論上區辨自己的作為將會使這世界變成 a better place to live, or worse? 前者需要高度地自我覺察的能力(人文素養),後者需要對這世界宏觀而精確的認識(社會科學素養)。
        設定理想的第一步,要先學會分辨理想與野心;否則越努力,社會成就越高,離「生命最好的可能」越遙遠,內心的敗壞越徹底。

二、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即便你只不過是立志要當一個好媽媽,也得認真分辨「生命最好的可能」,也還是必須要有高度的人文素養和對這世界宏觀而精確的認識,否則你隨時可能會懷著善意而做出對損害孩子的事。
        最常見(也最讓我感慨)的,是孩子稟賦過人,很有機會發展出可以一輩子持續的熱情與理想,卻被品味低俗的爸媽誘導出低俗的人生品味與價值,而敗壞了老天爺恩賜的禮物(稟賦叫做 gift)。
        更悲哀的,甚至用自己的低俗品味抑制孩子追求理想的熱情,使他們在青春期因為反抗過度而扭曲自己,及長已經劣習難改而一生悔恨。
        另一種悲哀是,父母聰明而品味低俗,培養出來的孩子接踵入閣,所作所為卻貽誤社會而揚揚自得,誤以為兄弟皆高人一等,而不自知其卑劣、齷齪。這種例子古今不乏其人。
        「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善意鋪成的」(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天下到處都有不是的父母,天下到處都有「好心好意害死人」和「滿懷善意,禍害無窮」的事——譬如,廣設大學和歷次的教改。

三、理想的生滅與演化:啟蒙篇
        努力實踐「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的人,對生命、自我和世界的認知會持續改變(深化),實踐的能力也會隨著年齡而改變(成長),而外在世界的因緣聚散更使得各種具體目標的可行性隨著時間而變(時增時減)。
        因此,真正努力實踐「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的人,他的階段性目標也一直在改變。
        小學的時候我沒有「理想」,每日天真快活地在田野裡奔馳、倘佯,但是這一段的歲月培養出我深厚的情感,自足的樂趣,使得我一輩子遠離虛榮心的誘惑。沒有這一段時間的奠基,我或許會跟其他人一樣地誤把野心、虛榮心當理想。——在大自然裡培養出來的豐厚情感是邁向「理想」的第一步。
        國中的時候愛上散文、唐詩、宋詞和新詩,從而愛上許多文人的高貴情感,也從他們學會以較深刻的方式去領略大自然的美好。我同時也學會了誇大且不著邊際的熱情和想像,國中時在大自然裡自以為體驗到「天人合一」的感受。然而,是這些情感上較高的品味,以及誇大的想像和情感,讓我有對於「崇高」世界的嚮往;否則我恐怕也還是會墮於俗世的品味和野心。——在文學裡培養出來的勝情與品味,是邁向「理想」的第二步。
        高一的第一堂歷史課裡,老師說:「如果你們不懂歷史,就只能活在狹隘、扁平的現實世界裡;如果你們懂歷史,就可以活在精神高昂的廣天闊地裡,跟過去五千年來最偉大的心靈交往、對話。你們要活在狹隘而扁平的現實世界裡,還是要活在五千年的廣天闊地裡?」
        這一堂人生的啟蒙課,我把過去十數年培養出來的熱情,具體引導向歷史,讓我有了第一個具體的人生理想:活在歷史的廣天闊地裡,認識五千年來最偉大的生命、熱情和靈魂,認識人活著最高的可能性和人生中最值得追求的目標、意義與價值。
        至今我仍懷抱著這個理想,仍舊活在這個理想裡,仍舊為此而積極行動,只不過它的具體內涵是隨著我的年齡漸長而一直在變化罷了。——認識歷史上的偉大靈魂,是邁向「理想」的第三步,也從此開始培養出永不息止的熱情。
        從此以後我開始廣泛閱讀課外書,高中時開始在教室裡恍神,大學時開始翹課——我關心的不是這個現實世界裡的得失,而是過去五千年來人類最深刻的生命體驗和感動。
        從這個起點出發,使得我對「人生意義」的認識截然不同於哲學系的教授:我對人生意義的認識不止於思辨,還同時有著五千年裡諸多偉大心靈的情感與感動,因而兼具冷靜的思辨與永不止息的熱情——被大自然鼓動,也被貝多芬、范寬、塞尚、康德、托爾斯泰、卡謬、聖經、論語等鼓動,因而可以永不止息。

四、理想的生滅與演化:立志篇
        國中的時候我的綽號叫「聖人」,因為我從不參與同學引以為樂的事(上福利社、講黃色笑話、談電影、武俠小說、漫畫、etc)。我倒不曾批判過他們,也不曾表示不以為然,我只是太自得其樂,終日陶醉在大自然、管樂與文學裡,對其他的同儕活動絲毫不感興趣而已。
        大學時念佛經,開始練習「觀心」,也學會在動心起念之際立即化消無聊的慾望和虛榮心(無名與煩惱)。同時,開始能體會論語的深刻處,對聖人的生命情境、情懷有所嚮往。後來讀王陽明「傳習錄」,想要實踐「去人欲,存天理」的聖人之學——不是「立志當聖人」,而是「立志學聖人」(就像基督徒立志學基督)。
        我對大自然的敏銳覺察能力跟文學的精微品味結合,再加上「觀心」之術的練習,使我對自己內在的心靈活動擁有極其敏銳的覺察能力。第一個覺察到的是我熱愛二十載的書法裡暗藏著虛榮心,我因而從此放下筆墨;第二個覺察是我在管樂隊裡培養出來的音樂品味太浮誇而不深刻,我又放下熱愛七載的管樂。最慘的是,我相信「人活著,如果不是純然而成聖的,那麼他就是在墮落的。」而我卻偏偏隨時都可以覺察到自己的情感不夠純粹。
        我不願意活在墮落裡,我很認真地想自殺。
        把我救回來的,是一個事實和一個念頭:我活得比我認識的每一個人都更認真,更純然;假如連我都不值得活,那麼世上還有幾個人值得活?
        我突然警覺到一個很根本的問題:我過去對生命與「純然而成聖」的嚮往,會不會根本就是一種一廂情願的、誇大的、自欺的想像?會不會說它根本就是只能嚮往而不能企及的,甚至也許連聖人都不可能永遠地處於「純然而成聖」?
        於是,我開始追問一個屬於我自己的人生哲學問題:「什麼是生命最好的可能」?它是因人而異,因生命的成熟度而異,因個人當時精神狀態的強弱而忽高忽低地無定性?還是像我的思辨中那麼地清晰、自明且固定不變?
        「生命」是獨立於時間與空間之外的「本質」或「存有」(Being),還是隨著時間之流而起伏的「存在」(being, existence)?
        我從一種「情感性的自殺」(不是衝動,而是一種美學的抉擇),轉進到「哲學性的自殺」。
        我決定給自己十年的時間去釐清這些問題,如果十年後還是覺得自己的「活」不值得,那時候再自殺。

五、理想的生滅與演化:十年的哲學生活
        我回去竹中母校找自己高一時的啟蒙老師,開始十年的哲學生活。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裡(CHAPTER III. The Architectonic of Pure Reason)說過:「把哲學當成歷史來教是一回子事,真正的哲學是無法被教的,我們頂多只能學著像哲學家那樣地去思考。」("Philosophy - unless it be in an historical manner - cannot be learned; we can at most learn to philosophize."  "Until that time, we cannot learn philosophy—it does not exist; if it does, where is it, who possesses it, and how shall we know it? We can only learn to philosophize; in other words, we can only exercise our powers of reasoning in accordance with general principles, retain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right of investigating the sources of these principles, of testing, and even of rejecting them.")
        在我的認知中,哲學只有一種學習方式:以哲學思考的嚴謹度去回答自己的哲學問題。在我的認知中,哲學只有一個問題:我要不要要自殺?如果不,那麼該怎麼活(如何活出生命最好的可能)?
        回答這問題時,每個哲學家有他自己的策略。我把這個問題分成兩大部分:
(1)語言跟人的存在到底有何關係?到底我所謂的「生命」、「天理」、「人欲」、「純然而成聖」是什麼意思?當我在熱情地訴說我的懷抱時,會不會被語言和空洞的概念誤導(就像語言與概念中可以清晰地陳述「獨角獸」,就誤以為這世上真的可以存在有「獨角獸」)?為了回答這問題,我開始讀愛因斯坦、海森堡、科學的哲學、康德、維根斯坦、胡賽爾。
(2)五千年來人類內心最偉大的「情感」到底可以有多偉大、多純潔、多麼地無欲?最偉大的音樂家可以有多偉大的情感?最偉大的畫家可以活在多偉大的情懷裡?最偉大的文學心靈可以多偉大?他們的偉大情懷是從小如此而不曾變過,逐漸培養出來而不曾倒退(轉不退法輪),曾經墮落過且忽高忽低,還是........?我把僵硬的「道德」這個概念轉化成「情感與慾望的美學」,並且把「人生哲學」從思辨問題轉化成實證問題。為了回答這問題,我比以前更深層地去研究小說、音樂與美術,想要看見藝術背後的人性、情感和心靈。
        哲學是無法學的,你只能想辦法活在哲學裡。
        那十年的哲學生活裡,我的一切作為(閱讀與思索)都只是為了回答自己的哲學問題:我讀康德是為了回答自己的問題,讀維根斯坦也還是為了回答自己的問題。我跟著啟蒙的老師學習,學的不是知識(真理),而是他的生活:我活得像「哲學家的學徒」——哲學就是我生活的目標與核心,上班、念碩士都是外表,一點都不重要。
        那十年裡,我的「理想」就是「搞清楚我為何而生,為何而死。」
        後來,看著有人的名片上印著「康德哲學專家」或「維根斯坦哲學專家」,我永遠無法理解那是什麼意思?——人怎麼會把別人的哲學問題當自己的哲學問題?人怎麼會把別人的人生意義當自己的人生意義?人怎麼會把別人的理想(生命最好的可能)當自己的理想(生命最好的可能)?
        每個人的稟賦和際遇都不一樣,每一個人實際可行的「生命最好的可能」都不一樣,怎麼會有人把別人的人生當自己的人生來追求?


待續:
        下週再寫(下)篇,我得回頭去寫「研究所完全求生手冊」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