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我的眼裡只有人

      我不是基督徒,卻真的相信神曾經在人的心裡吹了一口靈,讓他有能力在內心深處聽見莊嚴、崇高、神聖的聲音。因此,對我而言,「人」比他所造的一切(名稱、地位,etc)都更尊貴、更有價值。
      據說:維根斯坦對人的最高評價是:「這是一個真正的『人』。」
      可是,台灣人眼裡沒有「人」,只有名牌、顏值、頭銜,統獨、藍綠,etc。每次見到陌生人,我只想通過談話去知道他是怎樣的「人」,可是每一個人都遞一張名片給我。我常是拿到手上看也不看就收進口袋,到了高鐵站就丟進資源回收桶。
      我相信人的尊嚴與價值,所以我把人權看得遠比政治、統獨、國籍還更高——甚至還比那些靠著齷齪的手段、骯髒的利益交換,以及各種洗腦手段而當選總統、行政院長的政治人物還更高不知道多少等。
      我相信人權高於政治訴求,高於國籍,也高於統獨。在英國留學期間,這樣的基本價值是普遍被認同的。
      然而,在台灣,人權經常被置於統獨與藍綠之下,連號稱「人權鬥士」的大學教授都搞不清楚人權、藍綠與統獨的先後位階。

一、人權高於政治主張與國家認同
      我在英國留學時,很多北愛爾蘭人主張北愛脫英,也有很多蘇格蘭人主張蘇格蘭獨立,而且我認識的北愛、蘇格蘭人和威爾斯人都嚴厲地警告我不可以稱他們「English」,而要稱他們「Irish、Scotish、Welsh」。
      但是我沒有聽說過主張脫英的北愛爾蘭人罵其他不積極參與其獨立運動的人「賣愛」,或者污辱英國人;也沒聽說過主張蘇格蘭獨立的人罵其他不積極參與其獨立運動的人「賣蘇」,或者污辱英國人。
      在北愛爾蘭和蘇格蘭,脫英或獨立是個政治上的選擇與非常複雜的現實判斷(包括,長遠而論,脫英對北愛是否比較好,或獨立對蘇格蘭是否比較好),跟愛不愛故鄉是兩回子事。至於因為主張脫英或獨立而去污辱英國人,通常會被看成「搞不清楚人權高於政治主張與國籍」的原則,而被嗤之以鼻或引起公憤——雖然英格蘭人曾經用殘酷的手段統治、壓迫過愛爾蘭和蘇格蘭。

二、人權與藍綠
      藍綠只不過是政黨,人權超乎藍綠。因此,你不可以因為對方跟你在政黨選擇上不同而減損其人格,不尊重其人格,或者在對方身上貼上讓對方不舒服的標籤——就像性騷擾的認定原則一樣,當你對男性、女性、同性戀者貼上讓對方不舒服的標籤時,就是一種性騷擾。

三、人權與國籍
      你可以不喜歡美國(我就是),但是你不可以用美國人感到不舒服的方式稱呼對方(譬如「美國豬」)。人權超乎國籍。
      古巴在獨立過程中備受美國壓迫與牽制,即便今日古巴仍舊受到美國許多的牽制和干預。我如果是古巴人,一定恨死美國政府。我可能會討厭美國觀光客,但是我不會罵他們「美國豬」——除非他們先有行為偏差或污辱古巴人的行為。

四、人權與統獨
      目前統獨是個難處理與分類的問題,對於認定台灣已經實質獨立的人而言,統獨是個國家認同問題;對於偏好台灣獨立而明知現實上仍有許多困難待解決的人而言,統獨是個政治選擇,還不是個國家認同的問題。
      但是,在你能證明一個人確實以行動損害台灣利益之前,你沒有資個罵他「賣台」——即便他在政治上主張兩岸統一,而你主張台灣獨立。在這個意義上,人權高於統獨;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二十年前我曾經跟許多朋友一起為台灣的土地與人民奮鬥——不問藍綠,不問統獨。
      這些年來最讓我沮喪的是被過去的「朋友」欺騙了二十年——過去大家都說是為人權而奮鬥,不分藍綠與統獨(人權高於藍綠與統獨);等到綠營兩次執政之後,你很清楚地看到,他們有些人是為了權位,有些人是為了省籍與藍綠,有些人是為了統獨而跟你一起搞運動(人權低於權位、藍綠與統獨),甚至心裡清楚明白地只是要利用你。
      以前,我以為關心台灣的土地與人民的人都是我的朋友,現在我的朋友變得極端地少,少到我都懶得出門去見人了。要當我的朋友,必須:(1)關心台灣的土地與人民,把他們放在個人的利益之上;(2)關心人權,把它放在藍綠、國籍、統獨之上。

四、陸生與中國留學生
      2014年政大校方舉辦的「陸生新生迎新輔導會」裡有過「中國學生」與「陸生」的爭論,甚至激動到有人比中指。事件漣漪不斷,許多號稱人權鬥士或者我過去曾經誤以為是「朋友」的人都讓我大失所望。
      先來談談「運動」對象的問題。我尊重所有人的政治主張與訴求,如果有人要在馬習會上拉布條抗議,上面寫「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我沒興趣評論。
      如果有人不喜歡陸生,因而在校務會議提案「將『兩岸學生交流』易名為『中台學生交流』」,或「終止兩岸學生交流」,我尊重他的政治主張。
      但是,如果用「兩岸學生交流計畫」為名,把人騙到台灣,然後在臉書聲明:「本人所開設課程中,一律稱中國來的學生為『中國留學生』,凡是不喜歡此稱謂者,請勿選課。」這樣的老師很可能搞錯了「運動」的對象——想要武力統一台灣的並非大陸來台學生,這些學生中有些人真的單純只是喜歡台灣,或者對台灣好奇,而想來看看。你沒必要把統獨問題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好像稱呼他為「陸生」就有損你的台獨立場似的。我建議這樣的老師應該直接到校務會議提案「將『兩岸學生交流』易名為『中台學生交流』」,或「終止兩岸學生交流」,或者到教育部前去絕食抗議,這才比較像是搞得清楚是非與對象的「老師」。
      其次,談現實世界裡的問題,必須要先有一些相關的現實知識。大陸的大學裡幾乎都還是「以黨治校」,校內都還是在不時地「緊抓思想工作」(我想不出例外,據說只有一個學校例外)。我們必須認真想想:大陸來台的交換生裡,有沒有人像過去台灣大學校園裡的「細胞」(不一定是職業學生,有時只是賺取「工讀金」或「助學金」),專門觀察同學的思想與行為,並且記錄下來呈報給上級指導?
      此外,(至少以前)許多大陸交換學生在行前都被交待過:不準談政治問題,遇到敏感問題應該要設法離開現場或迴避,以免引發衝突或爭議。
      接著,讓我們「設身處地」好好地想一想,如果你是大陸來的交換學生,在政大那個公開場合被稱為「來自中國的學生」,卻又沒辦法迴避。你該怎麼辦?如果完全不表示異議,會不會被藏在學生群中的「細胞」記下來,往上級呈報?
      其次,對於從中國大陸來的「兩岸交流學生」而言,他們之中有很多人一直以為「台灣人也是中國人」,而且也以為「兩岸交流」就是「台灣與大陸交流」。他希望被稱為「陸生」,只是希望被稱呼得「親切」而不要太「見外」(我們都是中國人),而不必然表示硬要你承認「台灣是中國政治上的一部分」。而你卻硬要在「兩岸學生交流」活動中稱他為「中國留學生」,是表示不歡迎?或者帶有其他不友善的含意?
      重複一句:搞運動要搞清楚對象!要搞統獨,去校務會議,去教育部搞「正名」運動,但是不要硬是用「中國留學生」的名稱套到所有參加「兩岸學生交流」活動的陸生頭上。

五、大陸學生也是人
      大陸學生來台是客,不該蠻橫。但是別忘了,人家如果是通過「兩岸學生交流」活動的申請程序而來的,就是遠客,我們就有義務盡地主之誼。起碼,別讓客人處於窘迫、尷尬、不愉快,不知如何進退的困難情境。
      這跟統獨無關,只不過是人對人的一點點善意而已。
      如果你的眼中統獨問題遠比人與人之間的一點善意、尊重還要緊,那麼,對不起,你不可能會是我的朋友。因為,在我的價值指標上,我是「人權高於政治、統獨與國籍」,而你的價值指標裡「人權」是低於政治、統獨與國籍的——我的眼中只有「人」,而你的眼中沒有「人」!

六、「人」是高貴的,政治是齷齪的
      並非馬路上每一個人都是高貴的,只有那些善良、甚至有高貴情感的人才是高貴的。除非確知一個人是「壞人」,否則我珍惜每一個人裡面那個潛在的、高貴的「人」。
      而政治,在我認識的台灣政治裡,我不得不每一次都懷抱著希望而痛苦地感嘆「政治永遠都是齷齪的」。
      如果你把統獨看得比「人」更重要,也許是因為你從不曾認識「人」的高貴與偉大,或者你還看不懂台灣政治有多齷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