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巴黎破曉時》(Le Week-end)是一部 2013 年的英國片,表面上在談一對花甲夫婦在婚姻中的愛怨交雜,骨子裡在談文人精英對自己際遇的怨懟——我頗訝異地發現,絕大多數中英文網頁都只看到表面故事,而沒看到深層的故事。
對於看膩了好萊塢電影的人,或者動不動就「英美」並稱的人,這部片子很值得看,因為他會讓腦筋清楚的觀眾清楚看到英國電影和美國電影的性格、內涵有多大的差異。
這一篇文章會談談這一部電影,不過我更想談談當代文人的怨懟。
電影的人力組合
這部電影的導演 Roger Michell 是在南非出生的英國人,他從劍橋大學畢業的那一年,同時拿到 Royal Shakespeare Company 的 Buzz Goodbody Award。畢業後他在劇場工作許多年,才開始導演電視劇和電影。他導演的《新娘百分百》(Notting Hill)由茱莉亞·羅勃茲及休·葛蘭主演,創下英國電影票房記錄。
寫劇本的 Hanif Kureishi 在 2008年被 The Times 票選為「The 50 greatest British writers since 1945」,並且擁有 CBE 頭銜。他的父親是巴基斯坦人,母親是英國人。他念過技術學院、Lancaster University,最後畢業於倫敦大學系統的 King's College London,主攻哲學。雖然他拿過許多獎項和榮譽,也是著名的「暢銷書作家」,但是他跟家人關係不好,為了突破作家不穩定的收入,他在 2013年被會計師以「投資房地產」為由騙走他所有的儲蓄(12萬英鎊)。看起來他頗有可能是個憤世嫉俗的人。
女主角 Lindsay Duncan 是蘇格蘭人,英國著名的戲劇、電視劇、電影演員。第一次看到她的電影,喜歡的程度超過梅莉史翠普——梅莉史翠普的演技太銳利,甚至太強勢,Lindsay Duncan 的演技比較含蓄,但更耐人尋味。尤其是他滿臉的聰明像和氣質,把 Le Week-end 那個任性、刁鑽、叛逆的女主角給演活了。
男主角 Jim Broadbent 拿過奧斯卡和金球獎的最佳男配角,不過我覺得他的演出沒有 Lindsay Duncan 那麼精彩。
電影 Le Week-end
男主角 Nick 和女主角 Meg 從工業城伯明罕到巴黎去慶祝結婚三十週年,到了三十年前他們渡蜜月的旅館時發現那間平價旅館的房間還是跟三十年前一樣狹小,只不過年久失修而顯得更難忍受——況且三十年前他們年輕,滿是熱情,只看得到理想而看不到現實,所以不嫌旅館房間小;如今已經花甲,還要像年輕人那樣拮据,這讓浪漫、任性、叛逆的女主角 Meg 無法忍受。
她不顧一切地走了,搭上計程車,毫不算計車資地叫司機帶著他們逛巴黎,然後挑了一間頂級飯店,住進了前任首相 Tony Blair 住過的套房——雖然只是週末的兩個晚上,但費用卻是薪水階級付不起的。
隨著劇情發展,我們慢慢地了解到,男主角 Nick 是劍橋大學畢業生,念大學時是校園裡的明星,有美術、音樂、哲學與文學的多樣才華,後來卻淪落到一個技術學院去教哲學,面對一群只關心打扮的學生(寫這劇本的 Hanif Kureishi 很像是藉機宣洩他在 Kingston University 教「創意寫作」時的怨氣)。在巴黎之行前不久,他才剛剛罵一個上課態度惡劣的學生而被迫提前退休,因此必須面對未來經濟困窘的現實。年近花甲時,Nick 已經變得極其平庸,口頭上說要寫書,實際想出來的都是在模仿他看不起的暢銷書。他的才華已經只剩下對世界和自己的嘲諷。
女主角 Meg 是因為迷上 Nick 年輕時的才華而嫁給他,她仍舊跟年輕時一樣地聰明、機智、浪漫、叛逆和任性。她不滿意自己的兒子(更加地平庸而沒志氣,只想靠爸),不滿意越來越平庸的 Nick,也不滿意自己教書的工作。她還想追求人生第二春,去義大利學藝術,或者用任何方式脫離三十年來的平庸生活。
但是 Nick 已經失去年輕時的理想和熱情,連譏諷世事時都無奈遠多於年輕時的氣勢昂揚與理直氣壯,他無法了解 Meg 心裡那一份還沒有消失的、不甘心被現實吞噬的憧憬與熱情。因此,當他說:「People don't change」時,Meg 嘲諷地頂他:「Yes, they do. They get worse.」但是 Nick 甚至不知道 Meg 說的就是他。
Meg 帶 Nick 去蒙帕納斯公墓,那裡躺著沙特、波特萊爾、Eugène Ionesco 和 Susan Sontag 等文壇名人——他們年輕時的偶像,Meg 和 Nick 比絕大多數巴黎人更想跟他們當鄰居,也遠比絕大多數巴黎人更了解他們,更別提那些什麼都不懂的觀光客;但是別人住得起巴黎,Meg 和 Nick 卻連週末兩個晚上的旅館費都付不起。
Meg 挑了一家頂級的巴黎餐廳,味道鮮美到兩人都做夢也無法想像。帳單來了,Meg 叫早已戒菸的 Nick 先拿兩人的外套去外面抽煙,然後自己假裝上洗手間,再從廚房送貨的通道溜出去(吃霸王餐)。
他們在路上巧遇 Nick 在劍橋的學弟 Morgan,當年是一個來自美國的學生,平庸而沒有文化深度,一直把 Nick 當神那樣地崇拜;後來卻在文壇很吃得開,還在巴黎跟「精英」階層的知識分子往來,。由 Jeff Goldblum(《侏羅紀公園》和《ID4星際終結者》的男配角)演這樣的角色,確實很有說服力。Nick 與 Morgan 的對比,突顯出這個社會是「庸才得其所哉,英才反而被埋沒」的現實,也很可能又是在宣洩 Hanif Kureishi 對現實世界的不滿。
在 Morgan 的邀請下,Meg 和 Nick 一起去參加他家裡的派對,兩人都覺得不舒服。Nick 跟 Morgan的兒子聊起來,發現 Morgan 第一次的婚姻很糟糕,離婚後對前妻生的兒子很愧疚,買機票請他從美國來巴黎,卻又無法跟他相處。Nick 覺得 Morgan 結束一個失敗的婚姻後再重啟一個新的婚姻,只是愚蠢的決定。
對比下,Meg 和 Nick 年輕時的抱負雖然被埋沒,兩人的婚姻也充滿怨懟,不時反唇相譏,甚至彼此懷疑對方有外遇;實際上卻都能堅守婚姻的承諾,並且仍舊深愛著對方——不過,我把這一個表面上的故事當糖衣看待,只是為了增加票房收入,實際上真正想要訴說的故事是兩個人被(社會與婚姻)埋沒掉的才華與熱情。
晚宴後 Meg 和 Nick 回到旅館,他們的信用卡已經被刷爆,付不出旅館費,因此旅館封鎖房間與他們的行旅,要他們想辦法解決。Meg 根本沒耐性聽旅館經理的嘮叨,轉頭就走;旅館經理問 Nick 要怎麼支付,Nick:「也許用我們兩條命?」說完跟著 Meg 大辣辣地走出旅館。
他們一無所有地在街上逛,累了就到一個小酒館,叫了兩杯酒,等著 Morgan 來幫他們付賬,解決他們的問題。編劇對文人的遭遇滿懷怨懟,在這一幕達到頂點。
電影配樂裡用 Bob Dylan 和 Nick Drake 等人的 70 年代音樂,並且一再出現法國導演高達作品《法外之徒》 (Bande à part,1964)裡經典的舞蹈畫面,用以提醒觀眾那個把正義與理想視為理所當然的叛逆年代。甚至或許還暗示著:在這個不公不義的社會裡,就應該像《法外之徒》的情侶那樣地搶劫,或者像 Meg 和 Nick 那樣地白吃白喝,才是勇敢地挑戰不公不義的社會。
至於導演和編劇的心裡是在懷念那個失去的年代,或者在譏諷那個天真、空想的年代,或者怨恨自己因為相信相信他們的理想而終於淪落得一無所有?很難說!不過,我感受到的是比怨懟還更尖刻的怨毒。
文人的怨懟
男主角 Nick 被賦予「劍橋明星學生」的身分,等於是「人中龍鳳」,全英國最傑出的才子。只因為念的是哲學,最後淪落到沒有能力在巴黎度過一個像樣的週末,教的學生全是糞土、朽木,一生被浪費在不可能的理想與正義感裡。
對於這樣的怨懟,其實我很難認同。尤其是自以為有高人一等的才華就該有高人一等的收入,更是我無法認同的。
文科畢業生的出路有限,這是大家原本就該清楚的現實。就算高中生不懂,大學畢業時總該懂。因此,選擇人文這一條路就不該是為了較好的現實條件,而應該是為了其他跟現實無關的目的。如果不想走這一條清苦的路,早就該換軌道;如果不換軌道,就該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自己的選擇,不該賴給社會——我也樂見文科畢業生有好出路,但是不想看到文科畢業生趾高氣昂地認定社會欠他們什麼。
陶淵明辭彭澤令,不曾怪過別人:「既自以心為形役,奚惆悵而獨悲?」自己的決定,自己負責。
辭職時沒預料過四十四歲時會遭遇到南畝之宅失火,五十二歲時窮到半夜餓醒,六十二那一年的大旱與蝗災逼得他不得不去乞食。但是他始終不曾怨過別人,也不曾後悔過自己的決定。
孔子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氣得去埋怨孔子:「君子亦有窮乎?」孔子反過來譏諷他:「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君子在無計可施的困境裡照樣能固守本願,像你這樣的小人一遇到困境就亂發脾氣而沒有理想可言了!)
沒有人喜歡貧困、受苦,但是若沒有能力看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老是要怪別人,就沒有資格說自己是個有理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