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台大的演講裡,一位資深教授提問:「如何選研究的題目」?當時我還沒認真思索過這問題,回答倉促而欠週延。
我曾建議一個博一生:「根據你過去聽課與閱讀學術文獻的經驗,找一個你最有感覺,最有機會『見人所未見』的題目。」後來,我又跟一位已通過資格考而論文投稿老被國外拒絕的博士生說:「想清楚你要(在)跟誰對話」。
下文會扼要闡述這兩點,必要時會把理工與社會科學分開來談,順便借這機會介紹一位迷人、有趣的神童級大師。
找一個你有興趣的題目???
如果一個人不在乎自己的研究(思考)能力,選什麼題目都無所謂。如果是有心求進,或者是念劍橋大學這種在學位授予上認真把關的學校,那麼「找一個你有興趣的題目」後果可能會是漫長的痛苦。
因為,像樣的大學都會要求博士論文必須滿足:(1)對於研究的主題有良好的知識,(2)對該主題的學術界有重要而可觀的貢獻(所謂的「原創性」,或者「把知識的邊界往前推進」),(3)論文寫作條理清晰且吻合學術界的風格。其中(1)&(3)通常是有足夠的努力就能達成,而(2)則通常是成敗的關鍵。
所以,選一個研究的主題或題目時,你該問自己的是:「我對這個主題有沒有『見人所未見』的能力」。而不是問:「我對這題目有沒有興趣」。
如果你選擇了有興趣的題目,最後才發現在這問題上你沒有「見人所未見」的能力,那麼研究過程會很痛苦,遲早你會厭惡(痛恨)這個題目,而再也提不起興趣。
反之,如果你選擇了有能力「見人所未見」的題目,你的研究過程會很輕鬆愉快,而老師的嘉許和論文發表的過程都會讓你越來越喜歡這個題目。
所以,對於有抱負(有學術發展潛力)的年輕人而言,選題目時興趣是其次的事,能不能讓你發揮「見人所未見」的潛力,才是最關鍵的因素。
跟著老師、學長姐的研究方向走?
理工學院的學生往往跟著老師或學長姐的研究路徑走過去,一來可以節省下文獻回顧的時間(問老師和學長姐),二來研究過程有熟悉該問題的人可以請教或討論。
缺點是,採取這種模式的人往往沒有在博士修業期間培養出嫻熟的文獻回顧能力,甚至欠缺「開疆擴土」的獨立研究(獨立思考)能力,只能模仿著國外的流行,猶如愛因斯坦所謂「訓練有素的狗」。台灣的頂尖大學裡,並不缺乏這樣的教授(盡管他們往往畢業於全球頂尖大學,盡管他們的論文生產效率往往很突出)。
我的際遇較特別,出國前整整花了一年對「multivariable control」這個主題進行完整的文獻回顧,因而發展出鮮少有人掌握到的文獻回顧技巧,也在這個過程中從該領域最頂尖的論文(大師級學者)受到很深刻的啟發。從此以後我愛上期刊論文,也擅長文獻回顧,不管是理工、人文或社會議題,只要我有興趣,或者想知道較確實、可靠的答案,都會立即用 Google Scholar 去搜尋論文來讀。
結果,我擅長跨領域的閱讀、思維與研究。退休前我的研究領域跨越控制、電機、資訊與機械(空間機構),而且都有論文發表在國外著名期刊。退休後我閱讀、思索的範圍持續擴大、深化,《慾望的美學:心靈世界的陷阱與門徑》只是其中一例——這本書從中國古典著作出發,從早期基督教靈修史、英詩、歐美哲學、心理學、腦神經科學、文學(小說)、美術與音樂裡爬梳線索,反覆辯證與彙整,去回答一個看似簡單而卻攸關人生所有重大決定的問題:面對各種可欲,我們該如何評價、抉擇、取捨?
到了劍橋,指導教授引導我的辦法是:給我一個問題和幾篇關鍵的論文,看看我對這個題目有沒有「見人所未見」的能力。
對於有心培養自主研究能力的學生,這個方法我覺得蠻好的。不過,我做得比劍橋的指導教授更徹底:我帶學生一起讀論文,一起分析論文的得失,藉此培養他們閱讀論文與批判性思考的能力;等他們在這過程中覺得自己在某個問題目上有不同於既有文獻的想法,有機會改善它或大幅擴展它,就讓他們朝著那個問題鑽研下去。
這個方法其實既適用於理工學院,也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院。如果採取這種帶研究生的風格,再配合《研究生完全求生手冊》,我相信學生的學習成效會最佳。
不過,這種方式只適合獨立能力強(稟賦夠)的學生。如果研究生的水準不夠,他們只會抱怨太辛苦,而我則覺得成效不彰,難以為繼。
找一個你最關心,浸淫最久,比別人更熟習的題目?
理工是專業性非常強且高度抽象化的學術領域,一般大學生關心、浸淫甚久且熟習的問題,往往距離學術界的抽象思考太遙遠(例外的人恐怕少於 1%)。所以,我從沒聽說過有指導教授鼓勵學生這樣子地找題目。
然而在社會科學領域,確實有老師建議學生用這種方式找題目,而且可能不在少數。
這種研究取向的成功案例確實有,著名的社會學家 Howard S. Becker 就是用這種方式選擇了碩士論文題目,而且還將它改寫成一篇期刊論文,在相當有名氣的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上面發表;後來又以這樣的方式選擇博士畢業後的研究題目,並以相關的研究成果在社會學界嶄露頭角。
Howard S. Becker(1928-)是個天才型的學者,他念完兩年初中之後就獲得芝加哥大學的獎學金而跳級去念大學,而且如魚得水;18歲取得芝加哥大學社會系的學士學位(1946),並且在21歲取得碩士學位(1949),還把碩士論文改寫後發表在著名的學術期刊上;23歲(1951)歲那年他又取得該系的博士學位;三十五歲就以《局外人:越軌的社會學研究》享譽社會學界,成為 1960年代英語學術界與法語學術界最著名的經典之一(被引述過 23,257 次)。[註一]
Howard 的博士論文題目是 "芝加哥公立學校教師的角色與生涯問題",畢業後在著名的期刊上相繼發表三篇相關的論文。然而使他成名的並非這一系列的論文。
他的成名作《局外人:越軌的社會學研究》(Outsiders: Studies in the Sociology of Deviance)(1963)是以兩篇早期論文為基礎,加以系統化發展與理論化的結果。第一篇是改編自碩士論文的 "The professional dance musician and his audience"(1951),談的是酒吧、脫衣舞小酒店裡的樂手和舞孃,;第二篇 "Becoming a marihuana user" (1953)是博士畢業後的作品,研究對象是吸食大麻的人。
有趣的是,他自己就是「脫衣舞的伴奏樂手」之一(從18歲開始,全薪的有給職,見下圖),也是「吸大麻者」之一![註二]
照片出處: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Magazine |
這些人都是不被社會所認可的「局外人」,其行為被視為「逾越社會常軌」。偏偏外界對他們的認識與評價(刻板印象)是基於極為膚淺的「表象+想像」,絕大部分跟事實大相逕庭,因此所謂的「越軌行為」有很高的成分根本就是無中生有的「標籤」。
Howard 更進一步指出:被社會視為「逾越社會常軌」的行為實質上有兩類,其一是「與事實不合,屬於社會誤解與錯誤的判斷」,其二是「與事實吻合,確實偏離社會常軌」;此外,被社會視為「吻合社會常軌」的行為也有兩類,其一是「與事實不合,當事人本就是陰奉陽違地在偷偷逾越社會常軌」,其二是「與事實吻合,確實吻合社會常軌」。
這個分類法不但推翻了當時主流的社會學理論(Robert Merton 的功能論),也同時挑戰整個社會對犯罪與偏差行為的看法:當我們認定一群人(吸食大麻、跳脫衣舞、同性戀、跨性別)的行為「偏差、越軌、不倫、不道德、不正常)時,是因為這些人的內心與實質行為確實在踐踏(敵視、漠視、否定)我們(社會)的核心價值?還是我們基於表象、誤會、偏見、刻板印象而硬給他們貼上的標籤?我們有沒有能力「客觀地」認識一個人和評價一個人?當一個人的行為沒有具體(實質)地對社會造成傷害時,他的行為是該由誰來評價(他自己?他所從屬或認同的小社群?還是對該社群嚴重欠缺了解的社會大眾、制定法律的政客,以及法官)?
前述兩篇期刊論文在1950年代初期發表時,只有一部分社會學家警覺到它們在挑戰當時的主流社會學理論。當《局外人》這本書在 1963年出版時,有些社會學家已經警覺到它很可能會取代當時的主流理論。到了1960年代後期與1970年代,它變成許多大學生挑戰父輩倫理與各種社會壓迫的利器,也成為社會科學界年輕學者挑戰既有理論的啟蒙者與重大支柱。[註三]
Howard S. Becker 的成功,當然跟他自己是「脫衣舞酒店的樂手」和「大麻吸食者」有關(使他很容易「見人所未見」)。然而僅只這樣是不夠的,要顛覆一套主流的社會學理論和社會大眾普遍的成見(尤其是涉及「宗教信仰」與「道德」等意識形態的大旗時)。你還必須要有紮實而可靠的證據,嚴謹的論述,和足以「以理服人」的論述策略(理論高度)。
還有一點同等重要的:你必須找到對方的「阿奇里斯的腳踝(Achilles' heel)」。
你在跟誰說話(兼論理工與社會科學的異同)?
理工學院的期刊論文幾乎都有很明確的針對性:你在談什麼主題,用什麼方法或觀點,挑戰(擴張、改善)哪一個既有的理論(方法),從而解決了當下哪一個重要的問題。聚焦越明確,你說服口試委員(期刊審查委員、讀者)的機會越大。
而且,通常是在論文題目與摘要裡就明確地點出以上重點,然後在第一節的導論裡進一步加以鋪陳。之後,整篇論文基本上是從理論、方法與實證結果(數據)去支持摘要與導論中宣告的「研究成果與貢獻」。
也就是說,你必須從擬定研究題目的那一刻開始,心裡就有一個很明確的對話對象和議題(挑出學術界最新的數篇論文當作整個研究的對話對象,或者修正它們,或者擴展它們,或者顛覆它們),清楚知道你要將既有知識的邊緣往哪裡推進(預期的貢獻),認真評估過你所需要的證據與論述(攻城掠池),想清楚你的對手(你的對話對象)可能會怎樣質疑你,而你打算要如何反駁、辯護或捍衛自己(參見下圖)——更細膩完整的討論請看我主講的 YouTube 直播節目「【線上講座】研究生完全提問!從選題到寫論文,疑難雜症線上指導」。
不只理工學院如此,社會科學大致上也是如此(不管是質性研究或量化研究)。以 Becker 的 "Becoming a Marihuana User"(1953)為例,這篇論文的摘要是:「一個人唯有在學會以下技能時,才能從吸食大麻感到快樂:(1)學會用特定的方式吸食,才會產生實質的效應。(2)學會辨認該效應,並且將它們跟大麻的吸食連結起來。(3)學會享受他覺知到的感受。前述主張是建基於對五十位大麻吸食者的訪談與分析,它質疑那些把行為歸諉於先天生理特質(體質)的理論,並且建議改採『通過經驗而產出的動機和傾向』來解釋行為。 」
這篇論文摘要開門見山地指出它所要挑戰的是當時心理學的一個重要門派(下詳),在這樣的學說裡,一個人會不會成為大麻的吸食者,主要是取決於個人某些心理學(生理學)的人格特徵,近乎與生俱來,因此跟他的社會學習過程毫不相關。然而 Becker 的主張則是:大麻的吸食是一種「習得」的行為,而非與生具來的特質所決定的。
接下來,導論的第一段就是扼要敘述他所要質疑(反駁)的心理學主張,並且在 [註解一] 裡引注了三篇該派的代表性作品。接著,導論的第二段扼要敘述本研究所依據的理論背景,這是取法自 Becker 師長(芝加哥學派的第一代 George Herbert Mead)的觀點,同時論文的第二個註解中引注了 Mead 的相關著作。
第三段描述本研究的主題和範圍(能從吸食大麻獲得實質的快感的人,而不包含用吸大麻來表現自己的獨特性卻得不到直接的快感的人)。清楚地定義你的研究對象(=你的主張的適用對象)是很重要的,可以避免評審或讀者用不相干的案例(證據)反駁你。
第四段摘要描述本研究的重要性(主要貢獻、特色):用前述心理學所無法解釋的關鍵證據確鑿不移地反駁該理論。
第五段摘要描述本研究的另一個特色(研究方法與研究立場上的特色):不是抽象而籠統地提出一套關於「吸食大麻」的社會學觀點或理論,而是從實際的個案觀察中彙整(歸納)出「成功地學會吸大麻的實質樂趣」這個過程的普遍性適用法則,以便其他學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證研究證實或修改本研究所提出的普遍性法則。第六段概述研究的方法與過程,第七段陳述本研究的範圍(侷限)。這個導論就像是摘要的擴張版,或者說:摘要就像是導論的濃縮版。
導論同樣地有非常明確的針對性與研究目標(從哪一種理論出發,挑戰誰,把知識的邊界推到哪裡),讀完後就可以充分回答自己「為何要讀這篇論文,可以有何預期」。這是我所謂的「你在跟誰說話?」的一個面向。
然而就一個成熟的研究者而言,前述三個問題(從哪一種理論出發,挑戰誰,把知識的邊界推到哪裡)不應該是在開始寫論文時才去想清楚,而是在規劃研究(研究設計)時就該想清楚——也就是說,在一個研究生提交研究計劃書,或者一個學者提交國科會研究計畫時(參見《研究生完全求生手冊》第13章&附錄一)。
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來,就「如何選研究的題目」而言,不管是理工學門、社會科學的量化研究,乃至於社會科學的質性研究,其實都是「同(遠)大於異」。此外,就「好的研究成果」而言,它們所需要具備的要素也都「同(遠)大於異」:從週延的觀點出發,彙整可靠(新穎)的證據,通過嚴謹的分析與論證,產出(支持)新穎的觀點(主張、發現、理論、方法),以便達到「以理服人」的學術宗旨。
事實上,就 Becker 的上述論文而言,它的研究方法與態度很像是「社會學版的實證研究」,跟自然科學一樣地強調不預設立場的客觀觀察與歸納,但是帶著社會學的基本興趣與敏感度(著重在人類行為上的交互影響)。它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興起於 1960年代的「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質性研究的典型方法之一),事實上「紮根理論」確實跟芝加哥學派有密切的淵源。
結語
人跟物質不同,研究過程需要注意的細節有許多的歧異,很多適用於理工的假設並不適用於社會科學,很多社會科學會關注的要點在理工的思考裡並不存在。然而就「見解(主張、發現)新穎、觀點週延、證據可靠、論證(分析)嚴謹、能夠以理服人」這五項要素而言,所有的學門基本上是有高度共識的。
可惜的是,很多學者太強調社會科學跟理工學門的差異,而對於前述五項共同的特徵闡述不足,結果往往是讓研究生不之所從。
譬如,某個國內頂尖大學的碩士生花了四年才取得文憑,卻很得意地到處說:「我花四年念一個碩士不是因為能力比較差,而是因為有太多想法要寫——總共五百多頁!」
我翻閱過一些美國頂尖大學的社會學博士論文,從沒超過三百頁。一本五百頁的碩士論文裡會有多少廢話?顯然是不懂得論文寫作的要領,卻反而自鳴得意!
國外的學術期刊通常有字數(或頁數)限制,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的上限是 15,000字。精簡陳述(論證)新穎發現是學術界的默契,比頁數(厚度)或賣弄知識(博學)是無知的表現!
其次, 一篇論文討論的議題範圍越大,就越難以深刻,因而越難以有「見人所未見」的重大突破,也越容易暴露出自己膚淺處和弱點。因此,聚焦明確、一針見血的論文遠比議題迂闊、泛泛而談的論文更嚴謹而有啟發性。
然而在社會學與人類學的質性研究領域裡,有許多著名的大師級人物根本打從知識論的基礎上就質疑「客觀地認識與實證」的可能性,甚至反對(厭惡)用刻板(統一)的學術規範去囿限學生的發展。
結果,最大的好處是學術獲得多元發展的空間;壞處是,面對太多的自由,天分不足的學生變得很茫然,找不到學習的方向,寫出的論文甚至冗長、議題飄忽到讓人很難耐心讀完。
未來我會就此再寫幾篇文章談談我的觀察與想法。
註解
[註一] Howard S. Becker 念芝加哥大學時,師從「芝加哥學派」的 Everett Hughes、Ernest Burgess 等人;而當時的研究生人才濟濟,他們創新了第一代「芝加哥學派」的「符號互動論」,而在後來被學界稱為「第二個芝加哥學派」——Howard S. Becker 是其中代表人物之一。
[註二] 一個18歲的小孩為何可以白天在芝加哥大學唸書(有獎學金),還每週花四至六個晚上在脫衣舞的小酒店彈鋼琴伴奏?他爸爸同意嗎(知道嗎)?其實,Howard 從 14歲左右就加入酒店的專業樂團,每夜從事有給職的專業演奏。他的爸爸很厭惡他每夜都跟「不三不四」的人廝混在一起,卻捨不得沒有他帶回家的那份正式的薪水(跟專業的酒店表演者一樣多)。至於一個14歲的青少年為何可以獲得這樣的一份工作,一部分是因為 Howard 的鋼琴彈得不錯,一部分是因為珍珠港事件在 1941年爆發後,許多男人都被徵召入伍,只剩下老人和青少年。
關於 Howard S. Becker 生平的其他事,可以參考他風趣的半自傳性專書 Here and There: Collected Travel Writing)
[註三] 關於《局外人》一書以及標籤理論對社會學界的衝擊與長遠影響,可以參考 Ryken Grattet 寫的 "Societal Reactions to Deviance"。關於 Howard S. Becker 一生著作的簡介,可以參考 Marc Perrenoud 寫的 "Howard S. Becker: aspects of an open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