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慾望的美學》完稿 & 後續盤算(下)

      面對各種精神的、情感的、生理的、心理的可欲,人該如何抉擇?這是一個古老的問題——柏拉圖的對話錄在回答這些問題,亞里斯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更是聚焦在「什麼樣的快樂最值得追求」。
      奇怪的是,已經兩、三千年了,為什麼我們還在談這一堆老掉牙的問題,而沒辦法歸納出一些可供參考的具體原則
      對比下,牛頓在 1686年發表《原理》,哈雷在1705年用它預測彗星軌跡,1858年的流體力學就已經具有今天教科書的雛形,而第一本熱力學教科書也在 1859年出版。不到兩百年的時間裡,今天機械工程師與航空工程師最常用的專業知識已經完成八、九成。
      然而我們不但至今無法回答「要如何在各種可欲間評價、取捨與抉擇」,甚至連該問誰都不知道——絕大多數人不會想去問哲學系的教授,反倒是心理學系、腦神經科學系、人類學系裡充滿學術神棍,到處販售「愛情的科學」與「幸福的科學」。
      Why?
      首要關鍵是:較完整的答案(線索)散落在哲學、文學與藝術領域裡,每個領域都掌握到事實的一個局部,卻瞎子摸象般地用自己所知的那一部分去試圖駁倒自己所不知道的其他部分。於是,人云云殊,使得年輕人一個個都像王陽明那樣「苦於眾說之紛撓疲薾,茫無可入」。
      而學術界長期養成的慣性和惡習,使得形勢日益惡化,而非改善或緩解。

瞎子摸象的學術圈
      跟羅素一起創立分析哲學的 G. E. Moore 已經在《倫理學原理》具體指出:不管如何論證、剖析,價值的評價(善惡、美醜)最後頂多只能以某些無法被進一步解析的概念為基礎——其中 G. E. Moore 舉的一個例子是「good」的概念。也就是說,所有的哲學論證與分析最終還是要以某些無法繼續分析的直觀感受為基礎。
      而維根斯坦則進一步說:語言的意義在它被使用的方式,而我們則是通過共通的生活經驗與文化而在各種互動過程(他所謂的「語言遊戲」)中學習這些語詞的使用方式(譬如,一個語詞在各種不同應用場合、方式下的意義)。也就是說,一旦移除這些共同的生活經驗與文化,人類就會發生溝通上的困難。所以,他說:「假如獅子會說話,我們將無法了解牠。」「因為我們無法站在牠的立場想。」
      偏偏人文與藝術的精髓就在於引領我們超越日常生活經驗,去感受比日常生活經驗更令人滿足、愉悅、有意義的精神、情感經驗。這時候,哲學的分析與論證將無助於引導我們去跨出日常生活經驗,抵達文學與藝術所想要刻畫的精神、情感經驗。
      這時候,我們只能根據自己既有的生命累積和作者提供的線索去揣摩、想像;卻又不能因為過度離題的揣測與想像,而變成曲解、附會。
     譬如,卡繆在《薛西佛斯神話》裡說:「荒謬的感情並非荒謬的概念,前者奠定了後者,如此而已。」也就是說:擁有荒謬的情感(生命的體驗)的人才能了解他作品中「荒謬」的概念,而不可能從「荒謬」的概念到過來去了解荒謬的情感(感受、體驗)。
      如果一個人不肯從卡繆的作品(尤其是小說)和自己類似的生命經驗裡去揣摩卡繆所謂「荒謬感」的強烈感受,而硬是根據自己的日常生活經驗和抽象的概念分析在卡繆的理論作品(譬如《反叛者》)中穿鑿附會,其結果將會是一篇很嚇人的文章:文中充滿源自《反叛者》的引文,以及學術界相關的闡述和辯論,最後加上自己的意見、批判和反覆論證,結果卻跟卡繆在《反叛者》中想要闡述的「差以毫釐,失以千里」。
      我最近就讀到這樣一篇文章,作者是歐陸某著名大學的哲學博士,在哲學系任教,然而為卡繆某一本書寫書評(書介)時,卻根本掌握不到「荒謬的感情」,而只是堆砌了許多學術界的軼聞和生硬、刻板、乏味的術語。我一邊啞然失笑,不禁一邊想起卡繆說的:「在心理學和邏輯裡頭,道理太多卻一無真理。」「那普遍的理性,那宿命論、那些解釋一切的範疇論,都足以使一個莊重的人啞然失效。它們和人心無關。它們否定人心深刻的真理,而人們所想要把握的卻是後者。」
      基於類似的理由,羅素根據維根斯坦的早期作品《邏輯哲學論》而認定他是史上稀有的哲學天才,卻完全無法理解維根斯坦的晚期作品《哲學研究》,甚至認為那是一本不值得的書——雖然維根斯坦很明確地在《哲學研究》的序言裡說:「在過去的十六年裡,我持續地被迫體認到我在寫第一本書(《邏輯哲學論》)時所犯的重大錯誤。」
      羅素毫無保留地肯定《邏輯哲學論》,因為那是一本偏重分析性的書,是羅素能理解的;羅素不能接受《哲學研究》,因為這本書已經暗藏著對於語言與文化的反思,視野與涵蓋的事實遠遠超過單純的邏輯和概念分析,包含太多羅素不熟悉,甚至有可能無法理解的生命經驗——對羅素而言,《哲學研究》的作者有著一大塊他所沒有的生命經驗,因此他變成「會說話的獅子」。

學術界的慣性與惡習
      生命這本大書之所以人云云殊,就是因為它跨越理性與感性,哲學、文學與藝術,但是有能力(有發願)同時跨越三大領域的人卻太稀有,而且不被重視,甚至被貶抑與排擠。
      學術分工的結果,專注於知識性、分析性、思辨性研究的人較容易被同領域專家廣泛地理解與欣賞(讀他們的作品時只需了解「荒謬的概念」,不需感同身受地領略「荒謬的感情」),因而容易出名;反而有能力跨越三大領域的人,經常提出別人無法理解(感受)的論點,而不被重視,甚至被駁斥為「太主觀」、「欠缺自我批判的精神」。
      再加上各種學術審查制度,使得很多年輕學者只能專注於人生問題的知識性、分析性與思辨性,因而越來越少跟自己的生命對話,還甚至進一步窄化成只想跟學術界對話(以利於發表論文、累積學術聲望)。
      於是,學術界只剩下專家,而沒有渴望精神與情感昇華的靈魂。
      結果,學術界越來越自我異化,離生命的現場越來越遠,也離生命的宏觀視野越來越遠,而變得越來越技術化,越來越空洞化,只剩下一大堆術語的堆砌,因而越來越瑣碎。
      在我看來,學術神棍與「愛情的科學」、「幸福的科學」之所以興起,關鍵因素之一是哲學系沒有能力(意願)回答文青們對生命的疑惑——沒有能力(意願、習慣)跟自己的生命對話,沒有能力(意願)跟生命的現場對話,沒有能力(意願)掌握生命的宏觀視野,因而只能退化到蒼白、失血的概念分析和枝節、瑣碎、雕砌的專業問題裡。
      
學術界的異端,左右為難的定位
      我一直是台灣學術界的異端,最關心的事跟絕大多數台灣學者不一樣,陰錯陽差地認真跨越了哲學、文學與藝術,還因為要寫《慾望的美學》而進一步深入地了解過許多經典作品。
      對比於前述中文學術界的現況,看得出有些事實是我比別人更適合去做。
      關鍵的問題是,我的寫作越深入,對讀者的要求(讀者所需要擁有的背景與閱讀時所需要的投入)就越苛刻,因而真正能從我的寫作裡受惠的讀者就越少,連帶地出版的難度就越高。
      跳出這個矛盾的辦法,是時而寫較深刻的作品(當作部落格文章發表,是否集結出版隨緣而定),時而寫較有可能會普及的作品。但是如何安排寫作次序和主題,仍待未來慢慢琢磨。
      不過,不管是哪一類的作品,我大概都會希望讀者先讀過《慾望的美學》,墊高自己的水平——否則過度遷就讀者的結果,將會只是在寫一些坊間早已有人可寫的通俗文章。

部落格短期未來
      聯經的主編說:希望可以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出版。按往例,通常博客來可以提前一週左右開始定書。
      所以,我打算在博客來可以開始定書的時候,寫幾篇部落格較明確、仔細地介紹《慾望的美學》的內容,寫作過程的考量,以及閱讀順序與延伸閱讀的建議。
      在這之前,我會保持每月 2~3 篇部落格,寫一些跟《慾望的美學》有關,但是較深入而週延的內容,算是《慾望的美學》的進階版(或者售後服務)。此外,大約在十一月中旬開始(寫完數篇《慾望的美學》的介紹之後),我會繼續在部落格寫這一系列「《慾望的美學》進階版」文章。
      除此之外,我已經開始在構想下一本專書的主題和寫作策略,並且蒐集參考文獻。
      專書寫作仍舊會是我未來最重要的工作,優先序高於(遠高於)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