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一部好電影:Pieces of a woman(Netflix)

      這部電影是Netflix發行的,把片名給翻譯成「女人碎片」是嚴重地辭不達意(內詳)。
      這部電影有許多可圈可點之處,我們可以藉著它去思索很多深刻的問題。譬如:(1)我們可以如何面對(走過或走不過)類似的悲劇?這部電影不帶批判地提供了三種方案,其中至少有一種起人深思;(2)在最需要彼此的時刻裡,一對情侶有沒有辦法相互扶持,度過生命的谷底?假如沒有做到,是誰的錯?或者,是不是非得要質問『誰的錯』?這部電影提供了許多有助於觀眾去思索的線索,但是都跳出了好萊塢的俗爛框架,更深刻,也更吻合人性的事實。
      此外,這部電影提供許多線索,讓我們清楚看見許多電影跟小說(劇場)的本質性差異,也啟發我們去思索:「作為一種藝術表現的形式,電影的獨特性與核心價值是什麼?」

一、劇情大要、特徵與創作背景
      我們必須先了解「Pieces of a woman」這個片名,才會比較容易掌握劇情。
      當車禍發生的時候,如果駕駛安然無恙(沒有其他乘客),記者可能會報導說:「He's still in one piece.」表面上的意思是:「他完好無損,沒有大礙(雖然或許有表皮的輕傷)。」
      當一個人遭遇極其傷心、痛苦、艱難的處境之後,面對他人的關心,可以面對苦笑地回答:「I am still in one piece.」意思是:我還好,可以撐得下去。
      這個電影的片名意味著:女主角在面臨初生女嬰瞬即死亡的慘痛打擊之後,表面上仍舊是「完整無損」,實際上內心已經撕裂成一堆碎片(Pieces of a woman)。
      據此,這一部電影可以依序分成三個主要的段落:(1)男主角在橋上催促大家趕工,說要在女兒出生前完工;女主角的媽媽送他們一輛車;然後是艱難的生產過程,助產士發現女嬰全身發青,救護車裡的人拿著擔架下來,緊接著出現「Pieces of a woman」這個字幕,暗示嬰兒猝死而女主角內心碎裂。(2)女主角目無表情地回去上班、看著地下鐵車廂裡的孩童;到夜店喝酒、跳舞、調情;跟男朋友分手;出席法庭,向法官與聽眾表示「助產士並沒有蓄意要害死我女兒」;回到家裡把堆積已久的碗盤放進洗碗槽,發現冰箱裡的蘋果籽都發芽了。(3)一個小女孩走過草地,爬上蘋果樹,媽媽(女主角)從豪宅裡走出來,抱她下來,一起進屋去吃晚飯。(其他細節參考維基百科
      第一段告訴我們這個悲劇如何發生;第二段告訴我們這個女人如何把自己重新整頓起來(put herslef together,但不必然表示「走出悲劇,恢復正常生活」,因為碎片被拼湊在一起之後,所有的裂痕很可能都還在);第三段告訴我們這個女人有了一個健康、活潑的女兒。
      這部電影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劇情與對白都極其精簡、俐落;既不煽情,也不囉唆,近乎「極簡主義」。上網一查,果然編劇是女性(Kata Wéber),她跟導演(Kornél Mundruczó)都是匈牙利人,在匈牙利成長、受教育、從事劇場和電影創作,並且先根據Kata Wéber自己的流產經驗創作出一個舞台劇之後,再融入一個匈牙利轟動的助產士審判案而改編成電影劇本(都在匈牙利和柏林完成);最後劇本被美國的製作人看中,才找好萊塢的影星去拍攝。
      無怪乎這部電影鮮少好萊塢味(和惡習)。

二、一個悲劇,三種面對
      面對新生兒猝死這個悲劇,這一部電影一共提供了三種面對的模式。
      女主角先是把自己的內心關閉起來,無法跟任何人溝通,無法用任何形式表達(發洩)她的情緒;剛開始的時候近乎麻木而毫無表情,中間有兩次失控的情緒爆發(墓碑上的名字拼錯、媽媽家的晚宴),一次跟男友搶嬰兒的超音波照片而受傷,一次到夜店喝酒、跳舞與調情(僅有的自毀、自傷性表現),最後在法庭上還要求法官暫時休庭而跑到照相館去看女嬰的照片。
      因為不說、不哭、不鬧,甚至連肢體語言都極端壓抑,所以必須用其它的電影語法來「呈現」(暗示)女主角的內心世界。橋樑的施工進度案關鍵日期被記錄下來,暗示著女主角內心世界的修護進度;後來橋樑終於連通,人車可以從左岸跨到右岸,生命一度被悲劇梗阻而無法前進的女主角,也終於可以跨越那道鴻溝(河道 or 海峽),從過去走向未來(不是告別過去,而是帶著過去邁向未來),繼續她的生命道路。
      因為她的女嬰帶著蘋果的香味,因此她買了許多顆蘋果,按照書裡的指引,將種籽用沾濕的棉花裹起來,讓它們在冰箱裡發芽。當這些種籽都發芽時,她內心的生機也跟著復甦——她把堆積已久的碗盤放進洗碗槽,意味著重新回到生活軌道。
      橋樑建成的那天,她帶著嬰兒的骨灰和男朋友還給她的毛線帽到橋上去,算是兌現他們對女兒的許諾:要帶她第一個過橋。
      她的表現方式是最不好萊塢的,卻也是最沈痛、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女主角獲得威尼斯影展最佳女演員獎,首先要感謝劇本寫得好,其次要感謝導演把劇情的張力(壓抑的、爆發而不煽情的)控制得好。
      男主角的表現相對地很接近好萊塢的標準模式:粗暴蠻橫地要求驗屍官說出女嬰猝死的真正原因、想要讓女嬰有個歸宿(墳墓與墓碑),想要保留為女兒買的床具與照片;當女主角把自己給徹底封閉起來後,他找不到溝通的管道,想要用粗暴的性愛重建(確認)兩人的關係;因為找不到自我修復的方法,他重新酗酒、跟起訴檢察官上床、接受女主角媽媽近乎羞辱的支票而逃離到另一個遙遠的城市去,試圖遺忘。電影裡對於這種表現模式沒有任何批判。
      女主角的媽媽是一個極具操控性的女人,不但老是要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強加到別人頭上,還要強破別人按照她認定的「正確」方式去生活、面對生命中的各種際遇。她認定必須有人為這一場悲劇付出代價,因此想盡辦法要控告助產士——她認為這是走過傷痛的唯一方式,因此指控不願意興訟的女主角是在「逃避」。

三、誰的錯(男女篇)
      女嬰的猝死,最痛苦的是女主角。然而在她最需要支持的時候,她的男朋友卻完全幫不上忙,也不了解她的痛苦與感受。
      她把女嬰捐給教學研究機構,其實這比直接埋進土裡更有意義:這女嬰至少會在研究者與受教者的心理留下痕跡,而不是像不曾到過這世上似的;這些研究與教學也許有助於醫療體系進一步了解新生兒猝死的可能原因,也算是「change the world for better」,及其短暫的一生不算枉然。然而她的能朋友對此一無所知,一無所感。
      女嬰的死,造成她生命的裂痕;但是若起訴助產士、判刑、求償,既無法填補她內心的裂痕,反而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生命裂痕,她相信這不會是女嬰所願意的,她也不願意這女嬰短暫的一生只是為了造成另一個家庭無法縫合的生命裂痕。所以,她不願意進行司法追究;然而她男友卻對此一無所知,一無所感,最後還跟她站在一起。
      最後,他還近乎強暴地要逼她上床。
      既沒有能力幫她療傷止痛,還加深她的傷痛。這樣的男友是不是該受譴責?還是該怨自己所託非人,應該要換個更體貼的男友?
      其實,這部電影原本就注定只會有女主角而不可能會有男主角。
      懷孕、生產、哺乳原本就是媽媽和胎兒之間的事,男人捐完精子之後只能抽象(通過認知而激發情感)地參與——真正的父女之情是在孩子成長過程的朝夕相處裡培養出來的,只靠著超音波掃描的影像,偶而隔著母親的腹部聽胎兒的心跳和感觸胎兒的運動,不可能建立起類似母親與胎兒那種「懷胎十月」與生產過程的強烈宮縮、劇痛的感受。
      男人真正能做的,就只不過是像個平劇丑角一樣地在旁邊說笑、拍照,當一個「不可或缺」的「輔助道具」。換個心理系或哲學系的大學教授,結果依舊是大同小異——即便他讀過小說,看過電影,認真揣摩過女性懷孕時的感受,也終究是無法「感同身受」,終究是「不足為外人道」。
      其實不只男友幫不上她的忙,她也是對男友的傷痛愛莫能助,甚至加深了他的痛苦。她如果不要關起房門和心門,好好地跟他溝通,他就很可能不會重新酗酒和自毀。然而她連把自己撐起來的心力都沒有,如何有心力去扶助另一個人?
      她的媽媽看見她男友抽煙,就知道接下來會酗酒。她也聞到煙味,看見男友把酒倒進水瓶裡,然而她什麼也不說。她連自己的痛苦都不知道該怎麼說,面對男友的痛苦她能說什麼?
      這不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的自私,而是力有未逮的無奈——戀愛的時候我們經常許諾過頭,只因為我們願意,而沒有去考慮自己是否真的能夠。
      這一切該怪誰?誰也不怪,要怪就怪造化或造物主,賦予人的能力遠遠低於他的心願!

四、誰的錯(母女篇)
      女主角的母親什麼事都想插手,什麼事都沒幫上忙,卻反而增加別人的難受。她送車給女兒,男主角覺得是羞辱;她硬是逼著女主角控告助產士,藉此讓女兒走出傷痛,結果卻只是治絲益棼;她想告訴女兒該如何過她的人生,結果只是增加女兒的痛苦。
      這個母親讓我想起許多想要告訴別人怎樣才是「正確」的人生的「專家」。
      每一個人稟賦、成長背景、教養、際遇、能力都不一樣,你真的能告訴別人「應該」怎麼活嗎?如果你所謂的「應該」是他做不到的,或者他的痛苦與快樂是你所覺察不到的,「應該」有什麼意義?
      這個母親是「刀子嘴、豆腐心」,什麼都嫌(只要跟她想的不一樣,就一定是別人的錯)。然而女兒在第一段裡對男友說:「其實她喜歡你」,在第三段裡她跟母親和解。
      女兒懂媽,而不是認同媽。這種小小的插曲,也是只有女性的劇作家寫得出來。
      換個媽,有能力幫女兒加速走出傷痛嗎?不一定!女主角就是必須想辦法去安頓她的傷痛,別人無法代勞——能做的恐怕只有傾聽(但是她不一定能說)與耐心而無言的陪伴(讓她知道你的心跟她一起,雖然或許什麼都不能做)。

五、電影、小說與詩
      我喜歡這部電影敘事時的簡潔俐落,點到即止:第一段結束於救護人員下車,然後跳接「Pieces of a woman」的字幕,不需要囉哩囉唆地敘述中間的慌亂、急救與撕心裂肺的哭喊;晚宴後女主角開車送男友去機場,兩人都沒說話,男主角最後又打開車門把毛線帽丟進車子裡,還是沒有半句話,讓觀眾自己去猜測那個動作是什麼意思。
      很多段落都沒有把劇情(劇作家的想法)給說完、說滿,留下許多沒說完的部分讓觀眾自己去想。
      去機場的那個段落,沒有頭,沒有對白、沒有旁白、沒有結尾。如果是好萊塢的電影,至少會先有一句對白,讓觀眾知道他們要分手了。然而你仔細想想,在這樣的場合裡,他們彼此能說什麼?「我走了,妳好好保重。」這樣的話太假,他們兩個人的心都沈重到根本不可能祝福對方。
      相對於好萊塢的敘事風格,這部電影簡潔俐落到有如在剪輯和拼貼一部真實生活的錄影:沒有日常生活裡不會出現的詩樣的對白,沒有日常生活裡不會出現的「充滿張力」的情節。然而這部電影卻因而充滿張力。
     如果再跟莎士比亞劇的對白作比較,這部電影嚴重地欠缺「文學」的元素:沒有散文般、如詩的詞句,沒有小說裡常見的對白和旁白!然而這部電影的張力卻建立在這種簡潔、俐落、緊湊的語法上。
      看完這一部電影,我不禁想起默片,那種可以完全仰賴影像與聲音,而不需要對白的藝術表現形式。然而這一部電影的視覺語言又如此樸拙而低調,不像愛森斯坦蒙太奇那樣地蓄意要通過影像的剪輯與對比去衝擊、激發觀眾的情緒。
      電影可以像默片那樣地完全仰賴視覺語言,也可以像高達的《向瑪麗致敬》Je vous salue, Marie)那樣地整合巴哈管風琴、存在主義文學、聖經故事的隱喻與換喻,壯麗的自然景觀或恬靜、皎潔的月色。電影的語言、敘事結構與蒙太奇如此地豐富,以至於連專業的研究者都不知道要如何分類。
      相較之下,詩人只有語詞而連小說的敘事結構都沒有,小說家只能仰賴文字而沒有視覺與聽覺得線索,因此他們都只好把內心的情感用最誇張的語法表現出來:「白髮三千丈」、「濃睡不消殘酒」、「綠肥紅瘦」,etc。
      跟詩人、小說家比起來,電影導演的工具豐富到往往遠超乎他所能駕馭的,於是好萊塢電影裡充滿濫情的對白、情節、特寫鏡頭、蒙太奇,etc。於是王家衛可以用極其華麗、炫技的電影語言和手法去敘說一個沒有什麼(情感與思想)內涵的故事——譬如《一代宗師》。
      電影界一度期待電影成為一種獨立的藝術表現形式,如今電影卻變成一種濫情、發洩、耍酷、娛樂、撈錢的工具。
      相對於導演和劇作家的越來越不知節制,「Pieces of a woman」的節制與精煉是值得激賞的。

結語:一部好電影
     艾略特說:「詩能讓我們不時地覺察到較深層而無名的感受,那是我們鮮少穿透的生命基底;因為我們的生活絕大部分是在逃避自我。」
      而卡繆說:「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小說必須有深刻的理念。經驗與思想的隱密融合,生命與生命意義的反思不著痕跡地互攝,是它們成就了偉大的小說家。」
      法蘭克‧李維斯則這麼說:「文學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手段,你通過它更新自己的感官生活與情感生命,並且學習一種新的覺察。」「藝術家的工作是紀錄和保存他認為最值得分享的經驗。」
      保羅.克利:「藝術並非複製我們所看見的;它讓我們看見原本看不見的。」
      雨果:「音樂表現的,是那些無法訴諸言語,卻又無法保持沉默的。」
      ......... etc,etc,etc,.................
      藝術存在的目的,是在引領我們超越日常生活的侷限性,看見更高的精神性存在,或者生命更深刻的底層。至於使用什麼樣的表現形式,都可以,也都無關宏旨。
      兩岸三地的電影都不好看,因為創作者一時欠缺值得跟觀眾訴說的生命經驗——超越日常生活的精神性或生命更深刻的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