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0日 星期六

愛情與意識形態:再談第一項修煉

       「大學畢業前要做的60件事」也可以說是「大學生的60項修煉」,因為裡頭有些很難做到,必須要長期的修煉。
        譬如第一項「純情地(不求回報地)愛上一個人」,它違背社會的普遍信仰(心魔、意識形態、social institution),因此大部分人都很難學會。
        這篇文章企圖喚醒讀者一些不那麼社會化(社會之前)的一些記憶,希望有助於讀者脫除意識形態的桎梏。

一、愛情與心魔
        教「愛情社會學」的老師可能會告訴你「人的愛情不是單純的心理問題,很多行為模式都受到社會的影響或制約」。
        確實如此,但重點應該是「如何脫離社會的制約與意識形態的桎梏」,而不是認定「人永遠無法脫離社會的影響與控制」——絕大多數人確實很難跳脫社會的影響或制約,但是你若可以發展出高度的警覺和深刻的人文素養,至少可以協助你以較高的自覺去對抗、緩抑這些影響,讓你有更多機會去擁抱比較不那麼低俗(品質粗劣)的愛情。
        西方史上第一個這麼做的人,很可能是蘇格拉底。他試著引導年輕人通過哲學的反思,去探索生命中更好、更高、更本真的可能性。
        不過,我總覺得談哲學之前最好先喚醒讀者一些相關的生命經驗,先用這些生命經驗建立一些「洞見」,再讓讀者在這些生命經驗的引導下進行反思,才不會變成一堆空洞的文字概念遊戲。

二、愛與恨的社會性(或刻板印象)
        有沒有注意過台劇、日劇、韓劇裡男人的表現有些很不一樣的地方?譬如,台劇跟日劇裡的男人很少流淚,而韓劇裡的男人(尤其古裝劇裡的皇帝)動不動就流淚?台劇裡的男人動不動就摔桌椅、摔門、摔碗筷,日劇裡的男人生氣到極點時是抿著嘴脣(簡直快要發青),兩手握拳(用力到手臂直發抖),但是不說話也不動粗。
        這都叫「演戲」,都是假的,都是因為沒有真實的感情,只好把大腦裡頭的刻板印象搬出來演。
        台灣的男人會不會在生活世界裡捶桌子、摔椅子、摔門、摔碗筷?會!這就是「社會教養」——你不知不覺地根據社會教養的暗示在「表演」,因為你想要讓別人知道你在憤怒,但是這個社會說憤怒就要捶桌子、摔椅子、摔門、摔碗筷。
        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性在很多種場合都要表演昏倒,因為社會教養暗示她們那是「合宜」的情感表現——後來也就變成一種習慣性的昏倒(在社會教養的暗示下)。
        男女在戀愛過程中的很多儀式性行為也都是社會暗示或社會規範、規訓的結果。譬如,有人在情人移情別戀之後對情人和他(她)的戀人下毒、潑硫酸,那是社會模仿的結果,而不是「真愛」的必然表達方式。

三、無目的性愛情
        一個小學的男生去捉弄一個同班女生,因為他「不知道要如何『正確地』表達自己的喜歡」。
        愛(喜歡)一個人有「正確」與「不正確」的表達方式?根據誰的判斷?心理學家或心理分析師(這兩種人的意見往往不一樣)?社會學家?哲學家?法官?
        義大利女星 Monica Bellucci 演了一部電影 "Malena"(中譯「真愛伴我行」);這個女主角愛他的丈夫,即便聽說他丈夫已經去世,即便後來他的丈夫在戰爭中失去一隻手臂;而電影裡的男主角是個12歲的小男生,暗戀著女主角 lady Malena,從始至終一輩子不曾改變(即使女主角後來確實被局勢所迫而跟很多男人上過床)。
圖片原出處
        整部電影就講這兩種不求回報,不可能有回報的「單戀」——深刻而美麗的愛情,不屬於人間的,超乎社會規訓、規範、暗示的愛情。
        你可以去看一看這一部電影,然後再想一想:愛情有一定的公式,正當的表達,必然的目的嗎?

四、「每一刻都值得珍惜」的愛情
        一個小六的男生在音樂課裡捉弄美麗的女老師,把音樂老師氣哭了,還被叫到訓導處體罰,卻沒有人發現他「愛」上這個老師——連這小男生也不知道。
        後來,這個小男生在國三時喜歡上隔壁班的女生,開始跟她寫信,天天等著回信,收到每一封信時都像是在打開最寶貴的禮物一樣地珍惜。直到有一天,她爸爸發現了,禁止他們寫信,還告到訓導處去,害他又被訓導組長叫去私下訓了一頓。
        然後,他在高二時的救國團活動認識了隔壁女校的學生,在一段時間的通信之後開始約會。第一次約會時,他整整三個晚上沒好睡,在公園理聊天的那一個小時裡他心臟暴跳到幾乎要迸出胸口,全身緊張到兩手直冒汗。即使20年後,他還是記得他們所有的第一次:第一次收到回信,第一次約會,第一次隔著衣服碰到她的臂膀,第一次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臂和光滑的肌膚,第一次不小心隔著衣服碰到她的胸口,第一次偷偷握她的手,第一次擁抱她,第一個吻——每一個第一次都那麼地歷久彌新。
        一年後,她被安排跟弟弟一起去英國當小留學生,這一段戀情終於在越來越稀疏的通信中漸成絕響。
        在這種懵懵懂懂的初戀裡,通信、見面和想念就足以讓人終生難忘,不需要更多的以後和承諾,更沒有任何的算計。這樣的愛情,只有期待,而不要求任何的回報,是不是比預設目的的愛情更美,更值得珍惜?
        在我們懵懵懂懂的年代裡,愛本身就是滿足,不需要更多的佐料。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愛」裡開始有算計,有值得與不值得,甚至開始夾雜了恨,又從何時開始相信「愛有多深,恨就有多強烈」?
       是那些沒有條件、懵懵懂懂的愛比較真實、純粹?還是那些算計過、非達不地絕不罷手的、目的性清楚且強烈的「愛情」比較真實、純粹?
        愛情的「偉大」程度或可貴程度該用什麼樣的指標來衡量?用情緒的強烈度來衡量,會不會太卑俗,甚至根本就誤把慾望當愛情?

五、無特定對象的愛情
        一個女學生被教授講課的內容和神采感動,每天期待著上課的那一天遨遊浪漫時代歐陸文學的精神世界,每天反覆回味著上課時自己的靈魂昇揚的情境,以及教授講述這些偉大靈魂時臉上燦爛的神采。這算是暗戀?還是或有或無的曖昧?還是兼而有之的曖昧?
        她很清楚這是不會有結果的,她也不曾期待會有什麼結果,她甚至沒有想過會不會有結果,她只是單純地喜歡這一堂課。她喜歡這個老師的內在精神和熱情洋溢的豐采,也喜歡被他講活的浪漫詩人,她從來沒問過自己:我到底比較喜歡何者?——其實,有必要去問這問題嗎?這兩種喜歡真的可以被清楚地區隔,並且分別秤一秤斤兩嗎?
        但是當一起選課的姊妹淘問起她:「妳是不是愛上老師了?」她才突然警覺到自己上這一堂課時確實有特別猶豫著要穿哪一套衣服。
        這算是愛嗎?除了聽課之外沒有別的期待,除了課堂的享受之外沒有別的要求或渴望。這算是「暗戀」,還是叫做「粉絲」?粉絲跟暗戀有什麼不同?
        一個人可以是許多文豪的粉絲,可以愛上很多個浪漫派詩人、浪漫派畫家、浪漫派音樂,一個人可不可以(會不會)暗戀好幾個精彩動人的教授、大師?

六、愛與擁有
        除非你懂湖濱公園帶給華茲華斯的情感,否則我很難理解你如何愛上華茲華斯的詩。但是華茲華斯對大自然的愛,並不妨害他去愛上法國情人 Annette Vallon 和後來的太太 Mary Hutchinson,而他對 Annette Vallon 和女兒 Caroline 的愛也不會阻止他去愛上 Mary Hutchinson。
        愛一個人就一定會愛到從此一輩子都沒有能力再愛上別人?還是說,愛本身原本就不具有特定的對象性?
        還是說,我們原本就注定可以愛很多的人、事、物,而不一定要一一擁有它們?想要「擁有」是一種因愛而衍生的慾望(不屬「愛」的本身),還是說擁有的慾望越強代表愛得越深?華茲華斯愛湖濱公園,他並沒有企圖去買下湖濱公園;華茲華斯愛他的女兒,他並沒有因而把女兒從 Annette Vallon 身邊搶奪過來的可望。
        還是說,你願意為了一種愛而割捨越多種愛,就表示你的愛越深、越強烈?愛什麼時候開始從「擁有」變成「佔有」(彼此的佔有,彼此壟斷對方,彼此成為對方的鎖鏈與囚籠——物質上的&精神上的)?
        這些濃烈的情緒到底是愛情的一部分?還是慾望的一部分?是人性的弱點(要設法與與節制),還是人性的光輝(要予以歌頌)?

七、柏拉圖式的愛
        在【饗宴】的最後部分,女祭司引導蘇格拉底去發現:我們所「愛」的並非特定的對象,而是對象中所具有的「值得被愛的特質」;而我們該做的,並非去佔有你所愛的對象,而是應該去發展出自己內在的真、善與美,使自己擁有一切值得被愛(自己所愛)的德性,使自己完美無缺(所以也就不再需要對象,不需要戀人,不需要結婚——這才是「男女被分成兩半」那個神話原來的隱喻)。
        柏拉圖通過【饗宴】的對話過程,逐一剝除掉一切跟愛的本質無關的外在性與偶然性(屬性),而恢復了愛的內在性與純粹性(本質);然而這個剝除掉所有偶然性的「愛」,卻在外在的單純性裡同時擁有內在的豐富性與完整性。相較之下,俗世的愛情看似含有斑駁燦爛的外在特質(盡屬社會制約或其他因素促成的偶然性),實際的內涵卻顯得極其蒼白、貧乏,甚至醜陋到絲毫不值得珍惜、誇耀。

        如果柏拉圖式的愛對自己而言太過於「高處不勝寒」,或者難度太高,那麼至少讓我們因為愛上大自然而擁有被大自然激發的偉大情感;讓我們在愛上華茲華斯時,擁有了被他激勵而升揚的靈魂;也讓我們在「暗戀」一個教授的時候,珍惜被他引導而昇華的精神狀態。
        愛的第一要義不是去擁有一個外在的事物,而是珍惜它(她)帶給我們的靈感,珍惜我們「因為愛而變成更美好的人」這樣的事實。
       「擁有」一個偉大的戀人或許是凡人無法割捨的期盼和幸運,但是無法「擁有」一個偉大的戀人時,我們還是可以因為這一份「愛」而擁有自己內在的昇華。
        然而,不管我們是否期盼「擁有」一個偉大的戀人,你必須先學會「無目的性、無特定對象性」的愛,才會開始懂得愛情最可貴,最值得珍惜的部分。如果你從來都不曾懂過這種愛,而一直都只想要「擁有」與「佔有」,被你愛上的人恐怕只會有痛苦,而不會感受到幸福——你的佔有慾會很快地變成控制欲、嫉妒和各種非理性的「迷信」。  
        誰說愛一定要有特定的目的?假如你不懂「不求回報」的愛,或許是因為你根本就不曾在純粹的愛裡陶醉過、昇華過;假如你一直否定「不求回報」的愛,也許只意味著你被各種低俗(甚至卑劣)的迷信洗腦得太深了。

八、愛、愛情、婚姻
        「愛」是自足的(self-sufficient),愛沒有一定的形式、對象、條件,它可以變成「自愛」,可以變成「母愛」,可以變成「愛情」。「愛」>>「愛情」。
        「愛情」可以沒有特定對象,可以不求回報,可以沒有條件,可以不是佔有或擁有。「愛情」的內在是「愛」,而它的外在(附加)屬性則是隨著偶然與機緣而改變——「愛情」沒有固定的公式,「愛情」沒有固定的層次和境界——「愛情」可以很高貴,也可以很齷齪、卑劣。
        懂得純情地(不求回報地)愛上一個人,才會懂得愛,以及愛情的較高境界,同時看到私慾與「愛」的分際,從而學會在愛情中什麼該節制,什麼該珍惜。沒有能力分辨「愛」與「私慾」的人,不會懂得「善待」你所愛的人——那就沒有愛人的能力(沒辦法帶給對方向幸福),也沒有被愛的能力(不懂得珍惜別人對你的愛)。
        「婚姻」有特定對象,婚姻是「愛情」+「許諾」。問題是,許諾什麼?「愛妳一輩子」是不可能的誓言?謊言?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艱難的願望?還是什麼?釐清這個問題,是第三項修煉「認清戀愛與婚姻的差別」的一部分功課,以後另文再談。